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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简明注解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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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现在是本台每周一次的古兰经简明注解专题节目时间,首先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下面请听古兰经妇女章第125至126节经文: “全体归顺真主,且乐善好施,并遵守崇正的易卜拉欣的宗教的人,宗教方面,有谁比他更优美呢?真主曾把易卜拉欣当做至交,天地万物,只是真主的,真主是周知万物的。” 正如在上几次节目中我们强调的那样,得到真主恩赐和回报的先决条件是,对真主具备纯正的信仰并且乐善好施。在本节经文中,真主在提到穆斯林大众当中的那些信仰坚定者的内心世界时指出,穆斯林大众只有在虔诚敬主和服从真主命令的情况下,其信仰具有真正的价值和完美的特性。因为纯正的信仰并不是指穆斯林仅仅在口头上做出承认,而在内心世界不虔诚敬主和不服从真主的命令。穆斯林从事的善行只有在动机纯正的情况下才具有真正的价值。而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因此,也只有动机纯正的善行方可得到真主的接受。在本节《古兰经》经文中,真主将先知易卜拉欣比喻为一心只为博得真主的喜悦而行善的完人。除此外,真主在本节经文中将先知易卜拉欣视为真主的至交,以此来号召人们,应以易卜拉欣为自己的楷模和自己人生道路中的指南。在伊斯兰教中,易卜拉欣圣人的品位是极其崇高的,因为就连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也受命跟随易卜拉欣的宗教。所以说,伊斯兰教也就是易卜拉欣圣人所倡导的宗教。 通过以上经文使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1.
各天启宗教的核心就是敬畏真主,服从真主的各项命令和乐善好施,助人为乐。 2.
伊斯兰教始终强调的一条原则就是,信仰与行善是相辅相成,不能分开的。无论是信仰还是行善,二者缺一都会失去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3.
尽管真主在《古兰经》中号召人们坚定自己的信仰并行善,但真主自身是不需要人们的信仰和行善的,因为天地万物的一切都是真主的和受真主控制的。 下面请听本章第127节经文: “他们请求你解释关于女子的律例,你说:‘真主将为你们解释关于她们的律例,此经中常对你们宣读的明文内,有若干律例,有关于你们既不愿交付其应得的遗产,又不愿娶以为妻的孤女的,有关于被人欺压的儿童的,有教你们公平地照管孤儿的,无论你们所行的是什么善事,真主确是全知的。’” 在本节经文中的前半部分有关妇女结婚和继承遗产的一些教法律例已做出详细阐述。在本节经文中,真主向伊斯兰先知指出,你应当向你提问的穆斯林男人们说,有关妇女权力的教法规定,真主已在《古兰经》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做为先知,只肩负传达真主使命的责任。真主在《古兰经》中不仅阐述了有关妇女继承遗产和收取聘礼的教法规定,而且还阐述了那些失去丈夫的女人和孤儿如何获取生活费等有关事宜。 本节经文阐明了这一事实,即,在伊斯兰教的有关教法规定中强调,穆斯林在从事任何工作时,都应以公正公平为标准和最基本准则,尤其在对待孤儿时更应如此。孤儿本身就无依无靠,是社会上需要照顾和关心的一个特殊群体。穆斯林应维护孤儿和失去丈夫女人的应有权力。 通过以上经文使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1.
一千四百年前在阿拉伯蒙昧时代,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没任何权利地位,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教开辟了历史先河,强调了维护妇女、儿童和孤儿权利的重要性。 2.
伊斯兰教的法律和教法是由真主制定的,伊斯兰先知只肩负着传达真主使命的职责。 下面请听本章第128节经文: “如有妇女,恐遭丈夫的鄙弃或疏远,那么,她们俩的和解是无罪的。和解是更善的。人性是贪吝所支配的。如果你们行善而且敬畏,那么,真主确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 继上节经文中提到,男人要维护和尊重妇女的应有权力。在本节经文中针对妇女指出,尽管有关妇女的家庭社会权利应得到保障和给予尊重,但维护家庭的和谐和完整是最重要的。如果家庭成员,尤其是做为家庭支柱的夫妻间出现矛盾后,双方都应做出忍让和保持宽容的态度。以使家庭的完整性得到保障。在本节经文中强调,夫妻间的矛盾在没有达到非要分手和离婚解决之前,双方应做出妥协和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不要在一气之下,夫妻双方做出不理智和后悔终生的错误决定。 通过以上经文使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1.
为了维护家庭基础的长久与稳定,夫妻双方间应日益加强相互间的忍让和宽容态度。 2.
伊斯兰教有关教法强调,家庭问题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在没有别人干预和过问的情况下夫妻间通过相互间的谅解加以解决。 3.
伊斯兰教的有关教法规定符合人民大众的道德规范和标准。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今天这一时间的古兰经简明注解节目就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周同一时间的节目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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